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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版财政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大学财务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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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版财政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

附件:

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版财政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成财非(201113

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单位:

为深化财政票据改革,归并和减少票据种类,完善票据管理内容,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版财政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非[2011]1号)转发你们。同时,结合我市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的实际,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的相关配套文件另行下发;新增的《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经省财政厅批复同意我市暂缓使用,继续使用《成都市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款凭证》。

二、取消的《四川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四川省公益救济性捐赠专用票据》、《希望工程捐赠专用票据》、《育林基金专用票据》、《水资源、水土保持费专用票据》等5种票据使用期限至20111231日止;取消的《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费》、《烟农扶持资金支付单》成都市不涉及。其他改版的财政票据,旧版票据可使用完为止。

三、上述取消的5种票据,各用票单应在使用期限到期后,对未使用的空白票据清理造册并报同级财政部门予以审核销毁。此项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原则上应在20121231日前完成。

四、按照省财政厅票管中心报送2011年第二、三、四季度新版财政票据用量的要求,市局票管中心已在20111月报送了全市新版票据数量,取消了原上报的旧版票据计划数,请各区(市)县财政局作好相应财政票据的调整。

五、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应作好新版财政票据的宣传解释工作,注意票据改版前后的衔接事宜,对在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市局。

附件: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版财政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非[2011]1号)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版财政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财非[2011]1

各市(州)财政局、各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省级各部门:

2003年,我省启用了全省统一的财政票据。近几年来,根据各项改革和工作的变动情况,相应增减了一些财政票据。在充分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省新版财政票据的改版工作已经完成,决定从2011年起启用。现将改版和启用新版财政票据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财政票据改版情况:

1、财政票据监制章由“四川省财政厅监制”改为“财政部监制”。

2、防伪措施:在保留原有的五种防伪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财政票据的防伪力度:浮雕底纹由原来的绿色改为茶色;荧光油墨监制章由荧光黄改为荧光红;无色荧光绿防伪油墨改为楷体中空、精减字数(由“四川省财政厅监制”改为“四川财政”);部分票种采用验证码防伪。

3、版式制作标准和格式、包装基本不变:

票据用纸:电脑票据均使用无碳复写纸;手工票据均使用40g涂碳原纸加背面涂碳印刷;定额票据均使用70g双胶纸印刷。

票据包装:一般电脑票据为1,000/箱;医疗电脑票据为5,000/箱;手工票据为100/箱。

4、取消和精减票据:

取消票据:《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希望工程捐赠专用票据》、《公益救济性捐赠专用票据》、《育林基金专用票据》、《水资源、水土保持费专用票据》、《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费》四种定额票据、《烟农扶持资金支付单》。

精减票据:《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定额票据》取消壹角、贰角两种面额,《车辆通行费专用定额票据》取消伍角、壹佰元面额,精简归并六种医疗门诊票据。

5、增加票据:

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增加《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手工)、《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出售公房单位使用、业主使用)、《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三种票据五种票面;根据我省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增加《四川省非税收入退款票据》。

改版后财政票据仍然分为通用票据、罚没票据和专用票据三大类,其中:

1、通用票据5种:《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用定额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非税收入退款票据》。

2、罚没票据6种:《当场处罚定额票据》、《行政、刑事处罚罚没票据》、《行政执法当场处罚罚没票据》、《行政、刑事执法专用票据(罚没物资)》、《行政、刑事执法专用票据(暂扣财物)》《交通违法罚款票据》。

3、专用票据15种:《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预收、结算、退费)》、《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费票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额票据》、《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农民筹资专用票据》、《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票据》、《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专用票据》、《中小学、大中专院校专用票据》、《医疗卫生单位统一住院结算票据》、《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门诊票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出售公房单位使用、业主使用)。

改版后财政票据按机打和手工共计3大类2665个票面。

二、启用新版财政票据的要求

1、启用时间:从2011年二季度起在全省逐步启用新版财政票据。

2、启用要求:为了减少财政票据的损失浪费,启用新版财政票据后,旧版财政票据仍然有效,旧版财政票据的使用期原则上到2011年年底截止,个别财政票据可以到使用完为止。

3、做好宣传工作:我们将下发宣传资料和票据样本。各市、州、县财政局要广泛开展新版财政票据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宣传推广新版财政票据。

财政票据的改版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大,为了保证财政票据使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次新版财政票据总体上未作大的改动。新版财政票据使用后,如遇小的问题,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整。今后,我们将重点加强对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的研究,结合金财工程和非税收入单位管理系统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大力推广以《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非税收入通用票据》为核心的财政票据体系,逐步减少罚没票据和专用票据的种类,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的力度。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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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