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印章必须由会计人员专人保管;
二、 出纳不得管理印章;
三、 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能将印章和支票存放在同一地点;
四、 在支票上盖章必须在支票存根联上签署经办人的姓名;
五、 印章一律不外借,如在校外办事需要印章必须由财务处的会计人员携带印章,事后立即带回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