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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度学生缴费事项的通知
[成都大学财务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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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7-2018学年度学生缴费事项的通知

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并方便广大同学简捷地缴纳学费、住宿费、(社保)医疗保险费等,财务处已从2014年开始,统一采取银行代扣缴费,取消现场缴费。委托银行代扣,既降低了携带大量现金存在的安全风险,也减轻了同学们奔波、排队缴费的负担,提高了缴费效率。为继续做好2017年秋季收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 财务处将于623日前对2017年秋季学生学费标准进行设置,623日后将学生缴费标准挂网,方便学生查询。

二、 学生于624-829日在网上查询、核对应缴费金额和银行代扣账号,可自助修改银行卡号、对有误的信息提出咨询。830日,因后台数据调整,暂停数据更正。

(一) 各位同学于2017829日前均可登录成都大学(官网),点击“机构设置/财务处/学费查询”,选择“学生查询”按钮,查询应缴费金额(学费、住宿费、社保医疗保险费三项合计数)(http://jcc.cdu.edu.cn:61213/xfcx/student.php)。收费标准如下:

1. 学费(按各专业标准存入);

2. 住宿费(按实住标准存入),四人间1200/年,六人间1000/年;

3. 基本医疗保险费预计200元,由学校财务处统一代收。

(二) 核对缴费信息有误的,学生可以将错误部分及修改部分以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jccsfk@qq.com,财务处收入管理科将资料汇总后统一于2017829日后进行核实、处理。

(三) 若需更改银行卡号,请网上自助办理。遗失了学校统一办理的中国银行卡的同学,请提前自行办理新的中国银行卡,并登录成都大学网页,点击“机构设置/财务处/学费查询”,选择“更改卡号”项更改银行卡号(http://202.115.82.66:62121/khgx/)。

三、 完成核对后,按应缴费金额于830日前足额(存款额应大于应缴费总额1元以上)存入中国银行账户;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请勿将生活费过多存放于中国银行银行卡上,以免误扣为学费。如果同学在当地银行不便存款的,可以通过其他银行汇款至中国银行本人银行账号,或通过手机银行、手机支付宝、网上银行等卡卡转账方式免费或低手续费转入中国银行卡进行代扣。

四、 学校定于2017831日委托银行以代扣的方式进行扣缴。代扣成功后,财务处将收费票据统一发放到各学院,请注意及时领取并妥善保管。

五、 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及时存款缴费,学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缴交,应先向学院递交缓交申请(缓交申请原则上不能超过一年)。学院审批后,由各学院通过学校OA系统统一报送缓交名单(电子档)到财务处收入管理科。

六、 对于既没有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处负责提供学生生源地贷款名单)又没有向学校申请缓交学费的学生,学校将视为无正当理由欠费。对于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的学生,由教务处、学生处及所属学院给予相应的处理。

办公地点:成都大学教师事务服务大厅(财务大厅)01号窗口

咨询电话:028-84616026

 

                                       财务处

                                   201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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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