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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末报账及2023年开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大学财务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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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市财政局支付中心最新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为确保年末财务报账和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财务处2022年线上报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线下报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11点30分,12月15日起为年终决算时间,暂停办理各种支出报销业务。

二、 2022年 12月8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有借款未冲销的教职工请于 12月14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借款归还手续,若无法归还的请在12月16日前提供情况说明,经部门/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到会计科、项目科。

三、 轧帐期间有公务卡业务的教职工,请在还款期限内自行还款,2023年开账后前往财务处办理公务卡业务(个人具体时间以成都银行短信通知为准。卡上溢余款可免费取现)。

四、 12月事业经费集中报销业务安排如下:

1. 劳务派遣报销业务。交表时间为12月5-6日,报销方式为线下报销;

2. 12月各类传盘业务(含劳务费、学生补助、退票重开等)。交表时间为12月5-8日,除特殊情况外,报销方式为线上投递。

3. 收到退票通知2个工作日之内到财务处办理重付业务,逾期未及时办理,资金将被财政收回,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4. 政府采购请在2022年12月9日前报销。

五、 各种费用收取(含生源地贷款办理)截止时间为12月16日11:30,所借票据请于12月16日前结清(12月16日前不能到款的票据,原则上即日起不再出借)。学费、住宿费等退款手续办理截止至12月16日。

六、 月津贴报送说明

1. 2022年12月津贴表一、表二纸质版于12月6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财务处综合科,电子版请提前通过OA发送至财务处刘音延。


特别提示: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可结转使用至2023年2月;本次12月津贴只报送基础绩效(不含专项工作奖励绩效及超工作量部分),在填表时表内发放名目不可变动,一个项目编号对应一列发放金额,发放明细可在备注中进行说明。


2. 2022年12月为在职人员发放的培训课时费、往来款等,请先线上录入,打印签字后于2022年12月5-7日提交至财务大厅7号窗口赵老师、田老师处。

3. 2023年1月、2月津贴表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七、 2022年各项目预算经费使用至2022年12月14日,人员经费(岗位津贴、班主任经费、重修经费、中外合作办学课酬)可使用至2023年2月,经费余额由学校收回。创收经费不设限定。

八、 关于报销及时性的规定。经济事项结束后,次月内必须完成报销手续。各项要求说明如下:

1. 2022年12月14日报账截止后,2022年12月13日前(含13日)发生的经济事项一律不再予以报销。

2. 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经济事项延至2023年1月报销,使用新年度预算经费。财政项目经费可延至2023年预算批复下达后次月内报销。

3. 因寒假时间安排,2023年1月发生的经济事项报销时限延至2023年3月。

九、 2023年新一年报账业务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 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成财预发﹝2022﹞74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预函﹝2020﹞12号)精神,各二级单位须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预算经费开支范围、开支限额使用经费,严格按工作实际需要报销支出凭证。严禁虚列支出,坚决防止年终突击花钱,如有违反,将予以问责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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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