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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学校教育综合改革“高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的决定
[成都大学财务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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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学校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暨“高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的决定
我院部分教职工参加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科研团队并承担了我校和成都市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圆满完成了项目研究任务,获委托单位肯定并推广应用。
2015年,我校“高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改革试点”项目获四川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建设。学院为支持我校教育综合改革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加强学科建设和科研团队建设,凝练学科特色,增强服务地方能力,经2016年3月9日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积极参与“高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并作出贡献的团队成员给予一定科技工作量认定。对团队成员2016年度科技工作量认定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科研团队圆满完成项目任务,研究成果获学校肯定,顺利通过立项单位年度检查,并推广应用的,给予团队成员年度科技任务的全额科技工作量认定。
二、科研团队完成项目任务,研究成果获学校肯定并通过立项单位年度检查的,给予团队成员年度科技任务的50%科技工作量认定。
三、科研团队没能完成项目任务的,不给予科技工作量认定。

                              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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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