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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2015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成都大学财务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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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
2015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材料

 

 

 

 

 

 

 

 

 

 

 


成都大学预(决)算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

 
目  录

一、研究生本校研究生培养经费及硕士点培育项目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1
(二)2015年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自评得分表…………………………14
(三)项目绩效自评支撑材料目录……………………………………23
二、教务处本科教学质量与教改工程专项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30
(二)2015年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自评得分表…………………………48
(三)项目绩效自评支撑材料目录……………………………………52
三、科技处科研平台专项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54
(二)2015年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自评得分表…………………………63
(三)项目绩效自评支撑材料目录……………………………………67
四、人事处引进人才工程专项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69
(二)2015年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自评得分表…………………………76
(三)项目绩效自评支撑材料目录……………………………………78
五、学生处创新创业专项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79
(二)2015年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自评得分表…………………………85
(三)项目绩效自评支撑材料目录……………………………………89


 


成都大学
2015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本校研究生培养经费及硕士点培育项目

 

 

 

 

 

 

 

 

 

 


成都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

按照《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成财绩〔2016〕1号)要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成府发〔2014〕6号)、《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府发〔2014〕7号)及《成都学院(成都大学)预算绩效考核办法》(成院发〔2014〕6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保证预算编制质量,强化支出责任,提高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学校于2016年3月份全面启动该项工作,对“2015年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项目”的管理情况、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自评,现将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的基本情况及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设立依据及其政策目标简述
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成大校〔2011〕44号)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十二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成大校〔2011〕61号),我校制订了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坚持“需求导向、优化配置、突出重点、竞争扶持”原则,以一级学科为基础,按照“加强基础学科和优势学科,大力发展应用学科和特色学科,扶持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突出重点建设学科,注重特色专业硕士学位点建设”的基本策略,以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梯队建设为核心,以科研平台、基地建设为载体,大幅度改善学科发展条件;以期促进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带动学校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提升。随后,根据《关于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并入成都学院后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变更的复函》(学位〔2013〕4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并入成都学院的通知》(川学位〔2013〕17号)、《关于下达2014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4〕14号)文件出台,我校正式成为硕士授予单位并且拥有了专业硕士授权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学校于2014年2月成立了研究生处,以服务成都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承担起培养高素质、创新型、应用性、高层次的人才的重任。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先后制订了《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科建设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成院发〔2014〕38号)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关于批准硕士学位授权点项目及学校硕士学位点扶持(培育)项目等立项的通知》(成院发〔2014〕39号)等文件。
(二)项目预算安排、中调情况及结余情况
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项目2015年总体安排预算35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350万元,其中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及工作专项241万,研究生招生、培养经费109万。
(三)项目实施主要内容、计划及目标
1.主要内容及计划
学科建设专项经费241万由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101万、硕士点培育项目经费125万及工作专项15万组成。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年度投入101万元,支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外科学、设计学6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学前教育学、机械设计及理论、岩土工程3个校级重点扶持学科建设。(学校对资助建设的校级重点建设学科按理工类15万元/年,其它类10万元/年投入;重点扶持学科按理工类8万元/年,其它类5万元/年投入)。硕士点培育项目建设年度投入经费125万,支持我校药学、农业推广、艺术3个硕士学位点,教育、药学、机械工程、计算机技术、建筑与土木工程5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培育项目立项建设,及汉语国际教育、旅游管理、护理3个硕士专业学位点扶持项目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万/年•项,学校培育项目:10万/年•项,学校扶持项目:5万/年•项。)工作专项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专家咨询和评审、外出交流与学习、培训,参加省研究生教育与研究生年会、资料印制等方面。
研究生招生、培养经费主要由招生经费25万和培养经费84万组成。研究生招生经费主要是为保证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研究生复试阅卷、面试的进行以及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的开展进行。研究生培养经费主要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水平为出发点,以强化学校研究生教育基础条件建设为手段,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2. 目标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项目以促进硕士学位点建设,扩大研究生规模,大幅度改善学科发展条件;促进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带动学校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提升为目标,实现成都市提出的“把我校建设成为与全国副省级城市大学水平相当,与成都市城市地位相匹配的国内知名的城市型综合大学的目标”。
2015年年初拟定的学科建设绩效目标是通过对6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3个校级重点扶持学科建设,建设一支在省内外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梯队;建成一批主要用于研究生培养的研究性、开发性的较高水平学科实验室和研发基地。通过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建设,提高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增强解决成都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和服务地方的能力。通过对我校农业推广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进行建设,探索高层次应用性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生教育总体规模有所增长。对5个学校硕士专业学位点培育项目立项建设,及3个学校硕士专业学位点扶持项目立项建设,推进我校专业硕士学位点建设工作。
2015年研究生招生绩效目标是组织2015级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阅卷、面试,完成2015年的研究生招生计划70名。进行2016级研究生招生宣传,扩大学校研究生教育知名度,提高研究生报考试人数及生源质量,印制并分发招生宣传手册上千册。组织学校8个学院(所)17个招生专业进行2016级研究生招生初试的出题、阅卷及试题的保密工作。
2015年研究生培养绩效目标是完成联合培养2013级11名研究生开题报告及中期分流工作,按时划转研究生70人业务费和90人交通补贴;完成2014级川抗所18名研究生中期分流工作,按时使用35名本校研究生的研究生业务费,确保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开展与西华大学、电信五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12级的20名研究生毕业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确保联合研究生顺利毕业。
二、 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项目预算安排350万元:其中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及工作专项241万,研究生招生、培养经费109万。2015年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经费实际到账350万元,其中: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及工作专项241万,研究生招生、培养经费109万。
2.资金使用。截止2015年12月31日,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项目资金安排350万元,实际支出350万元。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项目预算书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或者任务书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不会出现超预算支出情况,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项目经费的支付依据及手续符合财务制度的要求及规定。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为加强项目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学校不断健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近年来分别修订完善了《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科建设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成院发〔2014〕38号)、《成都大学研究生培养教学工作经费计算办法(试行)》(成大发〔2015〕74号)等相关的项目经费管理文件,便于主管部门加强对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出台了《关于规范简化学科建设项目经费报帐流程通知》,方便教职员工了解相关财务政策及项目实施过程,提高了办理财务日常手续的效率,进一步在执行层面规范和完善了相应的管理流程,加强了科研项目制度的执行力和有效性管理。
2.资金使用合规。学校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完成预算编制、执行和实施。
预算编制阶段:严格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预(决)算管理办法(试行)》、《成都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试行办法》,《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科建设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大学研究生培养教学工作经费计算办法(试行)》,编制项目预算书,学校预(决)算委员会负责审定科研工作专项经费,资金申报、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完整,手续完善,符合相关规定。
预算执行阶段:严格按照学校批复的项目专项金额及开支范围使用,审核所发生的经济事项须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开支范围必须合法合规,审批手续必须完善。
项目实施阶段: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研究生处进行项目初审,计财处进行项目资金评审,学科建设项目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应有的效益,保证绝不存在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同时,加强预算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查看资金使用的进度以及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性。研究生招生、培养经费均按相关计算办法、程序进行计算和划拨。
3.会计核算。学校会计核算严格遵照以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2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2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502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在会计核算中,坚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各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填制及时、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并经有关责任人签章、复核。会计凭证与所附原始单据相符。多次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定期检查账务处理的合理性、规范性和正确性等问题。
综上所述,学校以预算绩效管理为核心,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专项工作中,从项目立项、项目评审、项目实施、项目结题全过程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实行学校统一领导下的校、院(部、所)两级管理责任制。学校成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校内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工作进行督导。
学校财务处于2014年3月成立了绩效管理科,负责学校整个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学校研究生处作为学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总体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通过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和校院两级责任制的实施,强化了资金的全流程管理,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学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需按如下程序进行管理:
第一,编制项目立项申报书和填制任务书;第二,根据学校预(决)算委员会批复的工作专项经费,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项目金额下达资金,按管理办法的开支范围进行使用;第三,研究生处和财务处共同监督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及时监督;第四,项目结题后,财务处对学科建设工作专项进行绩效目标考评。
研究生招生、培养经费均按相关文件要求,对经费进行计算后,下拨各学院使用,财务处按照文件规定使用范围,进行审核。
三、 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任务量
2015年9个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已于2016年完成结题;对3个硕士点,5个学校硕士专业学位点培育项目及3个学校硕士专业学位点扶持项目建设顺利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完成了201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完成本校70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开展了2016年药学、农业、艺术硕士点招生宣传工作,组织进行了药学、农业、艺术硕士点研究生17个招生专业考试自命题工作。研究生培养工作完成了毕业级研究生开题报告及中期分流工作,其中联合培养研究生2013及11人,本校研究生18人;组织开展与西华大学、电信五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12级的20名研究生毕业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完成研究生教学及培养指导工作量计算,2015年开设本校研究生课程116门,排课班级13个,涉及本校研究生107人。
(二)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完成质量整体较好,在9个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11个硕士点及硕士点培育(扶持)项目建设基础上,申报成功5个市级重点学科项目,3个硕士点的综合实力和人才培养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科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研究生招生方面,2015级学校研究生招生人数及2016级的研究生考试报名人数均较上年大幅度提升,学校的自命题工作顺利完成,本校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完全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没有出现一例学生的投诉等,我校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获得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表彰。研究生培养方面,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规定的研究生教学任务,2015年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1名,学生发表论文13篇,顺利考取博士研究生4名。
(三)项目完成进度:所有项目均按项目进度完成。
四、 项目效益情况
学校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专项的产出在项目效果方面表现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面。具体如下:
(一)五个学科成功获批成都市首批重点学科立项
通过组织申报、专家遴选与修改、上报评审,2015年1月30日,我校教育、建筑与土木工程、护理、汉语国际教育、控制工程5个学科获批成都市第一批重点学科立项建设,为硕士学位点增长打下基础,增加了学校声誉和美誉度。
(二)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结合新形势的要求,我处开展了新一轮的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经过个人申报、学校审核,我校现有硕士生导师增加到152人,相比2014年57人,增长266%,同时无导师学术不端行为。
(三)2015级及2016级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成绩显著
1. 招生指标取得重大突破。经过多方努力,2015年我校争取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70名,较上年度增加51名,占全省增加计划195名的26.2%,增长率达到268%,是全省平均增长水平2.5%的107倍。
2. 圆满完成招生计划,获得“四川省2015年度硕士研究生考试目标责任先进单位”表彰。经过精心组织,我校圆满完成2015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在复试阶段,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平台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的研究生达260多人,生源充足,超出调剂计划10倍以上。通过资格审查、调剂、复试、录取,圆满完成招生计划,整个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无一例家长和学生的投诉,入学报到率达100%。
3. 编制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及时更新各类研招公告,首次编印研究生招生宣传手册,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手段进行招生宣传,效果明显:共有461人报考我校,初审通过274人,较去年同比分别提高121.6%和90.3%。
(三)建章立制,正式踏上我校研究生独立培养之路
1. 启动研究生培养学术管理工作。制定了《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方案》(成大发〔2015〕35号),建立了校、学位点两级的硕士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
2. 制定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完成药学一级学科、生物化工二级学科以及农业硕士和艺术硕士共计12个专业(领域)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培养奠定了基础。
3. 制定了《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研究生课程教学与考核管理办法》、《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等近10个涉及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文件,规范和完善我校研究生培养制度建设,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研究生培养体系。
(五)研究生培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1. 完成了2015年在校硕士研究生学籍注册信息自查,自查率达到100%。(全省高校中,只有2所达到100%)
2. 完成12个专业(领域)共58门课程的开设工作,初步建设完成了研究生课程管理体系。
3. 组织完成我校2012级17名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17名毕业生全部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毕业率100%,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1名,学生发表论文13篇,顺利考取博士研究生4名。此外,我校与西华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答辩工作也顺利完成。
五、 评价结论、问题及建议
(一)自评结论
2015年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专项效自评分为98分。
在项目决策部分,总分30分,学校自评得分28分。表现为项目预期提供的服务、效益及目标明确,预算安排具有全面性,预算编制方法标准。在行政成本节约的同时,在项目决策中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在项目管理方面,总分30分,学校自评得分30分。表现为资金使用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符合规定,财务制度建设完善,审批程序完整,会计核算规范,项目实施按照计划执行。
在项目效果方面,总分40分,学校自评得分40分。主要表现为学科建设项目效果、学科队伍建设项目、人才培养质量效果、人才培养规模效果等方面表现良好。
(二)问题及建议
绩效自评总分未达满分,主要原因在于项目决策中的预算编制准确性及项目管理中的项目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究其原因,一是学科建设项目的自身特点具有建设周期较长,经过发布、申请受理、项目初审、项目评估、公示、预算编制、任务书签订等阶段后,资金才能到达项目承担单位启动实施,耗时较长;二是联合培养研究生人数根据对方单位招生计划和实际招生人数情况决定,受研究生招生形势严峻的影响,联合培养人数可能出现较大波动;但在预算时,只能按最高招生人数预算,造成容易出现经费使用不好的情况。
针对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意识,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学校将从如下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1.在项目任务书下达时一并下达绩效目标,以定量指标为主,严格按照经费开支范围及年初下达的经费限额使用。
2.加大项目负责人培训力度,通过制度学习,强化对项目经费的审查与控制意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不断完善并精细化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任务、目标和考核管理制度,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4.允许项目资金跨年度使用,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015年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自评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得分比值) 评价对象 评价内容 评价方法 自评
得分
     差 较差 一般 较好 好 财政部门 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   
     0 0.3 0.6 0.8 1      
(3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绩效目标     目标内容 5 考核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是否明确 不明确  基本明确  明确  √  重点检查数量、质量、功能、受益群体满意度等目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效益等是否明确。 通过查阅项目申报、批复等有关文件,调取部门预算库,与主管部门座谈,了解项目的目标内容。按“评分标准”定性判断 5
  目标匹配 5 考核目标与资金实际开支方向的匹配情况,防止资金使用偏离目标 不吻合  基本吻合  吻合  √  检查绩效目标与资金实际开支内容间的吻合度。 根据文件、批复、座谈了解的项目目标内容,与项目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比较,了解开支方向是否能够有效达成既定目标 5
 (20分)
预算编制 准确性 10 项目年初预算金额是否科学 x>20% 20%≥x>15% 15%≥x>10% 10%≥x>5% x≤5% √ √  评价项目预算安排、中调情况及结余情况 指标得分比值=(项目预算总额-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项目结余注销资金)/项目预算总额,项目预算总额是指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央、省专款)总和 8
  合理性 7 考核项目是否符合部门(单位)履行职能需要 不符合  基本符合  符合 √ √  项目实际支出内容与部门职能、年度工作计划的关联程度 定性判断。结合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分析项目需求是否充分 7
  测算方法 3 项目预算金额的取得是否建立测算方法和标准 否    是  √  考核部门(单位)对项目资金需求建立了科学的测算方法和标准 检查项目年初预算编制时提出预算金额的测算依据 3
(30分)
项目管理 (10分)
资金管理      使用范围 4 专款专用 否    是   √ 重点检查是否专账核算。是否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现场查账,未专账核算的本指标不得分,存在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视为未专款专用,本指标不得分。 4
  支付依据 3 考核资金支付依据是否符合规定 不合规  较合规  合规   √ 重点检查是否提供合法票据,是否虚列项目成本,是否进行大额现金支付等。 现场查账。未提供合法票据、虚列项目成本、进行大额现金支付占项目资金比重超过5%的,为“不合规”;出现上述行为但金额不超过5%的,为“较合规”;未出现上述行为的为“合规”。多个项目点,按发现的违规资金总额除以现场评价项目点项目资金总额计算。项目资金包括财政投入资金和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3
  开支标准 3 考核资金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不符合  较符合  符合   √ 重点检查资金开支是否按规定标准执行。 现场查账。超标准支付资金占项目资金比重超过5%的,为“不符合”;出现上述行为但金额不超过5%的,为“较符合”;未出现上述行为的为“符合”。多个项目点,按发现的违规资金总额除以现场评价项目点项目资金总额计算。项目资金包括财政投入资金和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3
 (5分)
财务管理 财务制度 3 考核财务制度建设情况 不规范  较规范  规范   √ 现场查阅项目点的制度文件情况;检查岗位分设、印鉴管理情况;检查资金支付审批、申报款项依据是否完备。 现场检查。项目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岗位分设、印鉴管理规范,有支付审批程序且付款依据完备的为“规范”;相关制度完备但执行不到位的为“较规范”;无相关管理制度的,为“不规范”。 3
  会计核算 2 考核会计核算规范性 不规范  较规范  规范   √ 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符合会计管理要求 现场检查。项目点未发现错账、漏账,会计科目使用正确,会计凭证填报规范的为“规范”;出现上述问题,但金额不超过项目资金5%的为“较规范”;超过5%的,为“不规范”。多个项目点,按发现的违规资金总额除以现场评价项目点项目资金总额计算。项目资金包括财政投入资金和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2
 (15分)
组织实施     实施计划 2 考核项目计划制定情况 否    是  √ √ 部门(单位)是否制定了符合实际的项目实施计划 现场查阅项目实施计划,评判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 2
  计划执行 3 考核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不严格  较严格  严格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项目查阅项目文件、部门内部签批资料、会计凭证等,与实施计划进行比对,从时间节点上考核项目实施计划的完成情况 3
  预算执行 5 考核结余结转情况 x>20% 20%≥x>15% 15%≥x>10% 10%≥x>5% x≤5%  √ √ 项目结余结转金额占年初预算数比重,适用于行政运转类以外项目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结转结余总额:部门(单位)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如果项目有追加预算本项不得分。 5
  管理措施 2 考核项目管理措施制定情况 否    是    部门(单位)是否根据项目管理实际建立采取了合理的项目管理措施。如工程类项目是否执行监理制、项目法人制等,是否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等等 现场查阅执行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重点检查管理程序、招投标、工程监理、项目公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一事一议等相关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2
  措施执行 3 考核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情况 不严格  较严格  严格   √ 管理措施执行是否严格  3
(40分)
项目效果   (8分)
项目效果学科建设     重点学科立项 4 市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立项情况 有    无    查阅相关资料统计并抽查核实原件  4
  重点学科结题 4 校级重点学科项目结题情况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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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