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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预算执行要求的通知
[成都大学财务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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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2017年经费预算的通知》的要求,学校今年将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严格按财政要求,检查预算执行进度。9月30日预算使用进度未达到75%的所有校内经费(以实际支出数为准。人员经费、创收经费除外),学校将扣减未使用满的校内经费额度。如扣减经费为已进入采购程序和已生效合同约定当年10-12月支付的项目,由各一级预算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并附相关材料(划拨经费由划拨单位提供)。所报材料经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于10月10日前交财务处财务大厅6号窗口。财务处汇总材料后递交学校预(决)算委员会审批。审核通过的项目扣减经费重新划入该项目继续使用,审核不通过的扣减经费不再投放。

 

财务处

2017年9月6日

 

关于严格预算执行要求的通知.docx

 

附件:关于严格预算执行要求的通知.docx  (14.2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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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财务处